天墓之禁地迷城_第20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0节 (第2/3页)

,前方那人却刚好缓缓地转过身,黑暗中一个听上去有些熟悉的声音说:“我昨天晚上刚刚救了你们,今天就要对我下手了么?”

    ??我微微一愣,仔细再看,那人却竟就是昨天在沼泽地里,救了我们的那个年轻人。

    ??他居然也在这里!

    ??潘海根上前沉声道:“这位朋友,大家重逢也是有缘,我就不拐弯抹角了。现在我们并不想和这里的人为难,只想离开这里,互不相干,你能否帮助我们?”

    ??那年轻人看了看我们,却并没立刻回话,我们自然也没有动,我和潘海根默默对视,交换了一个眼神。

    ??我明白潘海根的意思,这个神秘的年轻人,既然也出现在这里,那么就说明我们之前的判断是正确的,他应该和我们有着差不多同样的目标。

    ??他比我们先走了半天,先我们一步来到这村寨,从他站在这里的情形来看,他似乎早就知道我们会逃走,而且,他和这村寨的关系一定不一般。

    ??这年轻人的面孔此时背对着灯笼,有些看不真切,就好像有一层雾气笼罩在他的脸上,他就那么沉默了半天,才缓缓开口说话了。

    ??“我曾告诫你们,马上离开这个地方,不要继续深入,你们却不听,怎么,现在后悔了么?”

    ??张野哼声道:“不好意思,我们从来不知道后悔,我们也不会为了谁的一句话就放弃行动,虽然你昨天救了我们,但不代表你就可以教训我们,如果你现在肯帮我们,那我们还是感谢你,并且日后必有加倍偿还,如果你是来看我们的笑话,或者来阻拦我们,那就不好意思,我手中的刀从来就没长过眼睛。”

    ??年轻人并没有太大反应,他平静的看着张野,却忽然笑了。

    ??“我知道你是玩刀的高手,不过,你那两下子我还没看在眼里,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也给你个机会。”

    ??他伸手指了指旁边的灯笼,说:“如果你能一刀将这灯笼射灭,那这村寨将会彻底陷入死寂,将不会再有人来阻拦你们,只要天明之前,你们能逃出这天墓禁地,那就算是捡了一条命,因为他们绝对不会出这禁地半步。”

    ??张野紧盯着那年轻人,嘴角微微上翘,也不答话,也不见他如何动作,便只见一道寒光突地从他的手中射出,直接射向村寨口高杆上的那盏灯笼。

    ??黑暗中,只听嗤的一声,刀锋破空,寒光乍起,当真是又快又准,但那年轻人也不见如何作势,身形却骤然拔高,凌空跃起,在半空一个鹞子翻身,忽然闪电般出手,那寒光竟然就如泥牛入海,瞬间失了踪迹。

    ??这几下兔起鹘落,动作都快得异常,我连眼睛都还没有眨一下,那年轻人就已经双脚稳稳落地,嘴角带着轻笑,摊开手掌,张野的那把刀竟赫然在他的手中。

    ??张野愕然,几乎是下意识的再次探手摸刀,却被潘海根从后面按住,沉声对那年轻人说:“朋友好身手,但不知道,你拦在这里,究竟有什么话说,如果想帮助我们,有什么要求和条件,你尽管说,我们答应就是,如果想阻拦我们离开,那大家各凭本事,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他说着,有意无意的亮出了手中的枪,那年轻人却再次微微一笑,摇头说:“你们误会了,我并不是这村寨里的人,我也没有必要帮助任何人,我只是,想请你们听完一首歌。”

    ??“听一首歌?”我们一齐愣住了,我心中突地一跳,难道,是刚才那个诡异的歌声?

    ??我刚想到这里,突然间,村寨的上空便又乍然响起了刚才的那个歌声,飘飘荡荡,如泣如诉,但此时听在耳中,却是犹如冤魂夜哭,勾魂索命。

    ??不知怎的,一听到这歌声,我立即就想起了,刚才的那个疯女人。

    ??难道,是她?

    ??第三十五章 诡村

    ??大奎却不管三七二十一,举枪便要射击,同时高声骂道:“妈了个巴子的,刚才就这个鬼娘们害老子挨了两鞋底子,去死吧!”

    ??只听又是砰的一声枪响,响彻在这诡异村寨的夜空之上,说也奇怪,那鬼魅般的歌声顿时便戛然而止。

    ??大奎得意道:“鬼也怕恶人,我让你吓唬我,这回我看你还鬼嚎不了……”

    ??他话音未落,脸上的表情却突然凝固了,我们惊讶的看着他,就见大奎的身后,缓缓的飘起了一个诡异的身影。

    ??我下意识的惊叫一声,就见他身后那身影披头散发,遮住面孔,半边脸满布疤痕,血肉模糊,露出来的一只眼睛血红瘆人……

    ??正是刚才那个疯女人!

    ??我这一声惊叫,大奎的胆小症瞬间发作,战战兢兢地回头一看,顿时“妈呀”一声,猛的蹿出老远,回身又是一梭子子弹扫了出去。

    ??然而那个疯女人却又刷的一下不见了,只见白光一闪,那一梭子子弹尽数打在了村寨里的地上,激起了漫天尘土。

    ??大奎的脸都白了,喘着粗气说:“我靠,这娘们刚才在后面摸我,他奶奶的……她跑哪去了?”

    ??那年轻人在旁忽然冷声道: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