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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0章 (第2/2页)
那么多官司,但没有一个是死刑的,总感觉哪里差点意思。” ??“……” ??众人聊着聊着。 ??又将目光聚焦在了秦牧身上。 ??秦牧闻言。 ??额头上不由浮现出几条黑线。 ??神特么的死刑。 ??在我国,死刑的适用十分严苛。 ??在全球范围内。 ??甚至已经有许多国家废除了死刑。 ??通常来说。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除了依法由最高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院核准。 ??这种刑罚和自由刑、财产刑不同。 ??自由刑采取的是限制犯罪分子的自由,对其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 ??财产刑采取的是没收或者部分没收犯罪分子的财产,强行剥夺其财产权的刑罚。 ??而死刑…… ??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 ??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正因如此。 ??所以这个刑罚的使用,非常严格,属于最后杀器。 ??其适用对象也有严格的规定。 ??按照刑法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和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审判时和羁押时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在审判时和羁押时流产的妇女。 ??也唯有这三种人,能拥有死刑豁免权。 ??而死刑之间,也有不同的类别。 ??分别是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针对的是那些罪大恶极、不容宽恕、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 ??而死刑缓期执行…… ??则针对那些存在改过可能,不再对社会有危害性的犯罪分子。 ??刑罚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判处了死缓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院备案。 ??不过…… ??通常来说,被判处了死缓的人,最高院都会额外判处,对其限制减刑。 ??即…… ??即便存在重大立功表现,也不会予以减刑,将在监狱里关押到老死为止。 ??在施刑手段上。 ??现代死刑采用的是两种执行方式,分别是枪决和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