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鬼魂找我破案[悬疑]_总有鬼魂找我破案[悬疑] 第16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总有鬼魂找我破案[悬疑] 第167节 (第2/3页)

有动,心里其实有一阵酸意涌上来,叶辞过得太不容易了,但是这样的她……无论在什么时候始终将他放在第一位。他除了对她好,别无他法。

    ??所以啊,是将他整个人都抵给她这也不够偿还她对他的好。

    ??“祁白,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是继续逗留丽江还是?”叶辞窝在他的怀里一时半刻不太想动了,可案件始终要查的,她也是要继续找什么养尸河的。

    ??“今晚你救下的那个女子是有什么特殊的来历?”祁白并没有立即回答她,虽然梳理了好一会儿,但其实还是有许多线索没有掺进来,现在没有弄清楚整个案件,倒不急着去做决定。

    ??“她也是要来找人的,”叶辞想了想,忽而道:“很有可能也是来找你的那位失踪了的卧底朋友?”

    ??因为南芝所说出来的线索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和祁白所说的还是十分相似的。

    ??“她是什么人?”祁白问道。

    ??“记者,专门查证这种地下交易的记者。”叶辞说道,又想起了巴布鲁,“巴布鲁,从非洲来的鬼魂,也是要来这里找他的妻子和女儿的,他本来是非洲国家公园的护林员,专门保护野生动物的,死之前妻子和女儿都被抓了,抓到了这边来,却是没有找到她们在哪里。”

    ??“今天下午去逛古城的时候也找到动物走私的店铺,祁白,你说这些事情之间会不会有什么特定的联系?”叶辞觉得一头雾水,人体器官贩卖和动物走私虽然情节都一样严重,可是怎么样好像都摆不到一起吧?

    ??“动物走私是指?”祁白问道,毕竟动物走私的范围很大,而且能被动物走私的类型也多,不了解清楚的话,根本无法做进一步推测。

    ??两个人都是推理狂魔,这段时间虽然过得煎熬,可见面了之后还是忍不住推理案情。

    ??虽然这次的案件没有直接死人,许多线索的指向都不明确,然而,其诡异程度不比之前任何一个案件差。

    ??“目前发现的是犀牛角的走私,还有象牙的走私。”

    ??“犀牛角的用途很多,传统中医认为犀牛角能治百病,而且也能加工为工艺品,至于象牙的话,更多的是身份的象征吧。”祁白顺着她的话茬说下来,不知怎地想起了远在洛城生死未卜的余骊,“阿辞,你还记得余骊吗?”

    ??“余骊?记得,帝都来的队长嘛,他怎么了?”她记得祁白在狼人杀的案件里怀疑过他的,但是也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和狼人杀的案件有关,现在再提起他是因为什么?

    ??“余骊一开始给我的感觉非常熟悉,好像一个故人,我有猜想他是不是苏途,然而他们的行为举止和模样都不一样,而且背景都不一样,不可能是苏途。后来狼人杀的案子我去了卓尔的家里查证,发现他真的有不少疑点,卓尔去杀害两名黑老大的不在场证据的便利是余骊提供的,他还想要那两个孩子的皮,还问卓尔想不想继续活下去……”

    ??在日记里他发现了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这些事情的话,吴卓尔作为医生,作为一名信奉科学和昌明医学的顶尖人物理应是不相信才是的,可到了最后,或许卓尔有了改变。

    ??祁白在查清楚狼人杀的案件之后,本来想找余骊理论的,吴卓尔既然将这些事情都记到私密日记里,证明这些事情是真实发生过,不可能是假的,因为他没必要造假。

    ??可是不等他找到余骊,便传来了他出了车祸脑部严重受损的消息,对着一个全身插满了仪器可能永远都醒不了的人,他无法将所有的疑问都问出口。

    ??感觉这像是一个局,事情做完了他就可以找个借口离开了,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余骊给他的感觉就是这样,让他无法彻底查清这个案件背后更深层的真相。

    ??“祁白,你这样说的话,现在我们接触的这个案件不会是和黑斗篷也有关系吧?”

    ??作者有话要说:傻丫头,都有关系啦~

    ??第236章 赶活尸人19

    ??[晋江独发·唯一正版]

    ??叶辞总感觉这个案件不是独立存在的,从很早之前的小鬼案件开始, 一直到后来的lsd, 再到让所有人避之不及的狼人杀……将这些案件联系起来想, 然后再思索近期的这个案件,你会发现这些案件有鲜为人知的共同之处。

    ??“你说说看。”祁白其实知道叶辞的意思,不过做案件推理的话,还是有来有往才有意思。既然她有想法, 不妨让她继续说下去。

    ??“小鬼案件, 初次遇到黑斗篷,见到他在搜集小鬼的灵魂, 案件的后来他应该是将蓝恩娜和廖凯的灵魂都收走了,他们的灵魂并没有入轮回;lsd的案件里他虽然没有出来,然而这个案件却是涉及怀孕女子与她肚里的胎儿,那个戴帽子的黑衣人……我觉得他其实是想要罗歆和她肚子里的胎儿,以灵魂状态呈现出来的, 但是他迟了一步,最后计划并没有得逞。”

    ??叶辞现在还清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